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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贯彻实施会议召开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6-27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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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6月27日,《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贯彻实施会议在广州召开。副省长黄宁生出席并作动员讲话。

  黄宁生指出,我省首部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是广东省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对弘扬方志文化、推动依法治志和新时代地方志工作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是地方志工作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法治支撑。他强调,《条例》出台后,各级政府和地方志工作机构都必须履行法定职责,将《条例》落实到地方志工作组织、管理各个环节,加大执法督查力度。全省要抓好一部法,建设一群馆,打造一片“云”,培养一支队伍,创造一批精品。一是通过精心筹备,认真抓好宣传教育学习。二是加大实施力度,推动《条例》落实到位;三是通过确立继续当好全国地方志工作排头兵目标、建设省市县工作体系和地方志公共服务体系、注重体制机制创新和“地方志+”、抓好修志编鉴基础性主业和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应用性主业,全面提升地方志服务能力与水平。同时,要特别关注青年群体,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工作,吸引更多人参与。

  省地方志办党组书记、主任陈华康作辅导讲话。他表示,全省地方志系统将按照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解读工作力度,营造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依法治志,深化地方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动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贡献方志智慧与力量。

  会议现场

  有关地级以上市地方志机构负责同志、县(市、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分管领导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