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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通知公告 关于对全省优秀年鉴(2017年卷)通报表扬的通知
关于对全省优秀年鉴(2017年卷)通报表扬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9-04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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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省直、中直驻粤有关单位史志(年鉴)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64号)、《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粤府办〔2016〕76号),推动年鉴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年鉴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4—5月,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开展全省年鉴质量评价工作,评审范围是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截至2018年3月底前)的2017年卷各级各类年鉴。
在各地级以上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评价和报送优秀等级年鉴的基础上,省年鉴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年鉴专家、业务骨干进行统一质量评价和公示,并经省年鉴质量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确定对《广东年鉴2017》 等73部优秀年鉴进行通报表扬。其中,一等年鉴22部、二等年鉴22部、三等年鉴28部、特别年鉴1部。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对在地方志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地方志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规定,建议本级人民政府对获得通报表扬年鉴的编纂单位和相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希望获得通报表扬的年鉴编纂单位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为实现我省年鉴事业创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同时,也希望全省各年鉴编纂单位学习先进,树立大局意识,高度重视“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和年鉴质量建设,以“为当代提供资政辅治之参考,为后世留下堪存堪鉴之记述”为目标,编修出更多经得起时代和历史检验的精品年鉴。
附件:全省优秀年鉴(2017年卷)通报表扬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附件
全省优秀年鉴(2017年卷)通报表扬名单
(73部)
一等年鉴(22部)
·省市级综合年鉴(4部)
《广东年鉴2017》 《深圳年鉴2017》 《广州年鉴2017》
《湛江年鉴2017》
·县区级综合年鉴(14部)
《南山年鉴2017》 《南海年鉴2017》 《顺德年鉴2017》
《盐田年鉴2017》 《越秀年鉴2017》 《惠东年鉴2017》
《台山年鉴2017》 《高州年鉴2017》 《黄埔年鉴2017》
《遂溪年鉴2017》 《平远年鉴2017》 《揭西年鉴2017》
《郁南年鉴2017》 《乐昌年鉴2017》
·专业年鉴(2部)
《广东建设年鉴2017》 《广东卫生和计划生育年鉴2017》
·乡镇街道年鉴(2部)
《龙城街道年鉴2017》《长安年鉴2017》
二等年鉴(22部)
·省市级综合年鉴(3部)
《东莞年鉴2017》 《佛山年鉴2017》 《珠海年鉴2017》
·县区级综合年鉴(14部)
《英德年鉴2017》 《清城年鉴2017》 《海珠年鉴2017》
《新会年鉴2017》 《普宁年鉴2017》 《龙岗年鉴2017》
《清新年鉴2017》 《梅县年鉴2017》 《龙湖年鉴2017》
《云安年鉴2017》 《宝安年鉴2017》 《花都年鉴2017》
《天河年鉴2017》 《乳源年鉴2017》
·专业年鉴(2部)
《光明年鉴2017》 《广东财政年鉴2017》
·乡镇街道年鉴(3部)
《坪山街道年鉴2017》 《大朗年鉴2017》
《虎门年鉴2017》
三等年鉴(28部)
·省市级综合年鉴(4部)
《汕头年鉴2017》 《茂名年鉴2017》 《清远年鉴2017》
《韶关年鉴2017》
·县区级综合年鉴(18部)
《饶平年鉴2017》 《增城年鉴2017》
《武江年鉴2017》 《金湾年鉴2017》 《翁源年鉴2017》《广州统计年鉴2017》
·乡镇街道年鉴(3部)
《南城年鉴2017》 《塘厦年鉴2017》 《石碣年鉴2017》
特别年鉴(1部)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年鉴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