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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通知公告 《广东省情专家库管理办法》解读
《广东省情专家库管理办法》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4-17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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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省情专家库管理,扩大专家库范围,壮大专家力量,近日,省地方志办制定印发了《广东省情专家库管理办法》。现将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出台《广东省情专家库管理办法》有何意义?
一是贯彻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的需要。我省实施专家库制度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为我省地方志工作实现全国排头兵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我省要继续当好全国地方志工作的排头兵,就必须完善体制机制,特别要建立健全专家增补机制,吸引人才、集聚人才,形成具有地方志特色人才队伍。二是落实《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需要。《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强调要健全和完善省情专家库,广泛吸纳各类专家学者和熟悉地情的各界人士参与地方志工作。三是推动我省地方志事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当前,我省地方志事业正处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转型升级、寻求突破,全面推动转型升级成为地方志工作的主题主线。这一时期必然面临很多难题、很多挑战,我省地方志事业要增强发展动能,实现创新发展,更迫切需要健全和完善广东省情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优势,深入发掘历史智慧,深入开展地情研究,推动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探索社会发展规律。
二、广东省情专家库的遴选范围是什么?
一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广东省区域性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历史和现状研究的人士。
二是具有丰富公共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经验的人士。
三是在省情研究、地方志事业发展中有一定贡献和影响的其他人士。
三、哪些人可以入选广东省情专家库?
入选广东省情专家库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较高,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并能够胜任地方志工作。二是对广东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省情有深入研究,熟悉国情省情,视野开阔,富有创新精神,有较大影响的研究成果。三是对志书、年鉴、地方史编纂以及信息化、方志馆建设等有深入研究,有较大影响。四是具有相当于正高职称或者较高的政策研究水平、学术成就,在所属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一定代表性。
四、省情专家主要参与哪些工作?
一是参与拟定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拟定地方志工作规范。二是参与地情资料文献编纂(含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地方史等)、古籍整理、地方志理论研讨及相关业务培训。三是参与地情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调研、咨询、评估、评审、验收、评奖。四是参与地方志信息化以及方志馆建设,为社会提供地情服务。
五、省情专家享有哪些权利?
一是应邀参加地方志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取得相应报酬。
二是获得赠阅省地方志办组织编辑有关公开出版物、内部连续性出版物以及工作信息、资料。
三是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担地方志课题的权利。
六、《广东省情专家管理办法》如何施行?
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们将在“广东省情网”公布该办法,同时,也会将向各地、各有关单位印发。近日,根据《广东省情专家库管理办法》,我们将在“广东省情网”上公布省情专家增补信息,各单位及个人可根据增补信息推荐或自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