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政策法规 梅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实施细则
梅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实施细则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2-21 00:00:00   浏览:-
字号: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实施办法》,做好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结合梅州的实际,制定梅州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实施细则。
  一、主要任务
  全面搜集 2001年以来梅州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资料,进行整理、汇编、撰写,按时报送地方志工作机构,为下一轮修志做好资料准备。
  二、基本要求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年报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体现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行业特色。必须保证格式完整,方便应用。
  三、工作职责
  地方志工作机构是组织实施资料年报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资料年报工作实施细则及编写要求,编制年报资料纲目,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资料年报工作;负责确定承报单位,组织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负责组织对年报资料的审查验收与整理、汇编;负责保管年报资料并组织开发利用;负责对年报资料工作进行年度总结与具体布置。
  承报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资料年报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落实经费,支持资料年报工作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和研讨活动;拟定本行业(事业)资料年报详细纲目报方志办审定,并按资料年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根据纲目搜集、整理、汇编、撰写年报资料;组织年报资料内部审查,按时报方志办验收,并按审查验收意见修改完善。
  四、资料内容
  年报资料内容包括概况、大事记、专题、人物、文献、图片音像及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其中概况、大事记、文献、图片、专题资料为必报内容,人物资料为符合条件才报送的内容,音像资料和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为选报内容。
  概况为行业(事业)概况性资料及主要统计数据;大事记为行业(事业)较大事件资料;专题为行业(事业)具有代表性、典型性事件资料;人物为行业(事业)有较大贡献和重要影响的人物及事业资料;文献为行业(事业)具有重要存史价值的文件、调查报告等原始资料;图片音像为行业(事业)基本面貌、发展变化、特色及重要人物与重大事件照片、地图、规划图、示意图和音频、视频资料。
  五、方法步骤
  (一)召开动员大会
  拟定 5月,召开全市资料年报工作会议,动员部署资料年报工作,明确年报资料总体纲目、承报单位及任务要求,按省办要求正式启动资料年报工作。
  之后每年年初,召开承报单位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和布置本年度资料年报工作。
  (二)开展业务培训
  承报单位报送本单位负责资料年报工作的部门与工作人员。 5月中下旬,由市方志办组织举办各承报单位资料年报业务培训班,印发有关资料年报的编写要求及范文,明确年报资料的体例、规范、主要内容与编写要求。之后每年至少举办1期资料年报业务培训班。
  (三)制定年报资料纲目
  由市方志办组织建立网络交流平台,加强与承报单位信息交流指导。各承报单位结合实际,拟定本行业(事业)年报资料详细纲目,于动员会后一个月内报送市地方志办公室审核。
  (四)年报资料报送与审核
  各承报单位将送审稿经本单位领导审核后,以电子稿件形式于 2013年10月前将2012年的资料报送市地方志办公室,经方志办审核,20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后填写《地方志资料年报审查验收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稿件及纸质形式报送市地方志办公室。对未通过审查验收的,应要求承报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修改后再报送。
  2014年和 2015年在报送上一年资料的同时,报送2001年至2011年的资料。
  (五)年报资料的保管
  市地方志办公室对通过审查验收的年报资料,按规定分门别类,指定专人、专室集中保管,并做好编号工作。其中电子资料,应及时刻录年度光盘存放。

 


 梅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