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县东山中学:
你校关于调整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有关材料和市教育局《关于审核批准广东梅县东山中学学生住宿费的函》(梅市教函〔2021〕76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2018〕14号)有关规定,依据成本调查结论,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梅县东山中学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为400元/生·学期。住宿费属于一费制,学校不得再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费其它费用。
二、调整后的住宿费标准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落实阳光收费的各项规定,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财政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