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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梅州城区
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梅市发改价格〔2021〕308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9-30 19:37:4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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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梅市发改价格〔2015〕114号文《关于制定梅州城区管道天然气价格和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制度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有关规定,经测算,你公司报送的2021年8月燃气购进价格,已达到了启动调整梅州城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条件。现将调整气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行气价统一上调0.46元/其中:⒈居民用气基价调整为4.80元/㎥,第二档气价调整为5.30元/㎥,第三档气价调整为5.80元/㎥;集体用户气价调整为4.88元/㎥(含执行民用气价的优惠对象);⒉非居民用气价格不高于5.12元/㎥

  二、执行时间:从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请你公司严格执行上述调价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