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发〔2021〕15号)精神,抢抓政策机遇,全面对接落实国家和省老区苏区扶持政策,进一步细化我市任务举措,落实责任分工。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我局起草了《梅州市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传真):0753-2257865
发送电子邮件:mzfgsqk@meizhou.gov.cn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6日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特此公告。
附件:1.梅州市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