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18〕10号)和《关于制定梅州城区管道天然气价格和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制度建立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梅市发改价格〔2015〕114号文)有关规定,经测算,你公司报送的2021年10月燃气购进价格,已达到了启动调整梅州城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的条件。现将调整非居民气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为6.05元/㎥。非居民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实行基准价管理,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二、执行时间:从2021年11月10日起执行。
请你公司严格执行上述调价政策,及时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稳定供应。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及时报告我局。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