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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通知 公告 公示 关于变更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公示
关于变更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1-17 15:21: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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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粤发改规〔2021〕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834号)规定,结合我市价格监测工作实际,现将拟变更的相关价格定点监测单位信息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所公示名单有何意见和建议,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反馈。

序号

 原定点单位名称

 拟变更定点单位名称

 承担任务

1

梅县区扶大所里市场

梅州市梅县区红发市场林依珠食品店

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日报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8日至1月25日。

  联系科室:梅州市价格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753-2242769

  电子邮件:3292673395@qq.com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