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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商务局梅州市统计局关于2022年度梅州市投资项目评估结果的通报
梅市发改〔2023〕204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6-19 10:40: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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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22年,各县(市、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加强投资攻坚,统筹抓好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各项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投资项目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梅市发改〔2019〕376号)规定,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联合对各县(市、区)2022年度投资项目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梅县区95.28分;梅江区93.66分;兴宁市92.21分;平远县90.51分;蕉岭县88.88分;五华县87.72分;丰顺县84.46分;大埔县81.16分。

  对综合得分前3名的梅县区、梅江区、兴宁市予以表扬,并在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林地指标等方面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对综合得分倒数2名的丰顺县和大埔县,须在本通报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向市政府说明排名靠后的原因,如果发生催报或者其他未按要求事项,在报告中要作专门说明。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各县(市、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牢固树立发展思维、产出思维、用户思维,把有限的资源要素优先用在“打粮食”项目上,以高质量项目的实施奋力推动全市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商务局 

  梅州市统计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