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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通知 公告 公示 关于确定创建梅州市儿童友好城市系列示范点的公示
关于确定创建梅州市儿童友好城市系列示范点的公示
来源:本网   时间:2023-11-24 16:37: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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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妇儿工委办、市发展改革局《关于申报梅州市儿童友好城市系列示范点的通知》(梅市妇儿工委办函〔2023〕3号),拟在全市创建1个以上儿童友好示范县(市、区)、10个儿童友好示范镇(街)、20个儿童友好基地。市妇儿工委办、市发展改革局结合本地儿童友好工作实际情况,从重视程度、工作基础、发展成效、建设思路、区域均衡、类型丰富等角度进行严格筛选,现将拟确定名单予以公示。

  (一)梅州市儿童友好示范县

  1.  大埔县

  (二)梅州市儿童友好示范镇

  1.梅江区长沙镇

  2.梅县区梅南镇

  3.梅县区雁洋镇

  4.兴宁市径南镇

  5.平远县大柘镇

  6.蕉岭县蓝坊镇

  7.大埔县三河镇

  8.丰顺县汤坑镇

  9.五华县华城镇

  10.五华县华阳镇

  (三)梅州市儿童友好基地

  1.梅州市人民检察院“青春之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

  2.梅州市妇幼保健院

  3.梅州市梅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4.梅州城市展览馆(梅州市城乡规划展览馆)

  5.梅江区时光梅州(梅州市大观园文化创意策划有限公司)

  6.梅江区“向阳树”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7.梅江区嘉印拾光儿童乐园(广东青耕文旅有限公司)

  8.梅县区图书馆 

  9.兴宁市博物馆

  10.兴宁市图书馆

  11.兴宁市刘光夏革命烈士纪念馆

  12.广东省社区青少年宫平远启航宫

  13.蕉岭县文福镇长隆村中国仓海诗廊

  14.蕉岭县丘成桐国际会议中心(梅州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15.大埔县光德陶瓷烧制技艺非遗工坊(广东富大陶瓷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6.广东瑞山高新农业生态园(大埔县)

  17.大埔小吃文化城

  18.丰顺县坚真纪念馆

  19.五华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20.五华县星盟康复中心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止。

  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梅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书面申诉。

  联系电话:2188870

  通讯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机关路2号

  邮政编码:514000

  

梅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