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涉及行政复议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3〕11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涉及行政复议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牵头制定或者组织实施的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市政府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12件,均未涉及行政复议相关内容。
现予公布。
附件:涉及行政复议内容的地级以上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doc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