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嘉泰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梅州市市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梅市粮〔2013〕18号)同时废止。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梅州市分行
2022年11月25日
政策解读:《梅州市市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本文附件下载: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财政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梅州市分行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储备粮自主轮换储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