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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梅州市提升服务业比重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行动方案(2017-2018年)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17-09-04 16:40: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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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提升服务业比重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行动方案(2017-2018年)


为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更好地推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争取到2018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走在粤东西北12市的前列,根据《广东省提升服务业比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达标行动方案(2017-2018年)》的工作要求,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深化服务领域各项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围绕生产经营、资质资格等妨碍创业创新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减少服务业重点领域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市编办)

(二)放开不合理市场准入限制。

1.严格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发改局、商务局)

2.落实外商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直接登记。(市工商局、商务局)

3.放开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对民间资本参与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东结构、股份比例等限制。(市发改局、住建局、教育局、卫计局、文广新局、体育局)

(三)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1.落实服务领域营改增工作,全面打通企业抵扣链条,实行不动产进项税抵扣,增加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完善征管服务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

2.进一步推进公用价格改革,切实加强用电、用气、用水价格监管。【市发改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用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市场交易和投融资等领域对守信企业实施优惠便利措施,在注册登记、行政审批等领域对失信企业依法实施严格限制和约束。加强征信市场建设,推动征信产品广泛应用。(市发改局、工商局、科技局,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

二、加快发展高增长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一)推动金融服务业健康发展。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力度,大力扶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融资,提高直接融资额度,推动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市金融局)

(二)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

1.支持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大型工业企业实现研发机构全覆盖,运用财政补助机制激励引导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市科技局、发改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2.实施孵化器倍增计划,加快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风险补偿制度,着力提高孵化器科技成果转化率和在孵企业毕业率。(市科技局、财政局)

3.积极推进众创空间、众创平台建设,创建双创示范基地,培育具有市场活力的双创支撑平台,落实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政策(市发改局、中小企业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加快发展专业服务。围绕促进服务业高端化发展和为总部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大力发展工程设计、战略规划、法律、会计审计、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加大对现代高端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强化与国际标准的衔接,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引导专业服务企业通过合作、合伙、联营等多种方式进行整合,增强行业竞争力。(市商务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加快发展物流业和供应链管理。

1.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完善交通物流枢纽集疏运系统,实施铁路引入港口、公路货站和物流园区工程。(市交通运输局、发改局)

2.提升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加快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供应链管理企业。落实国家统一物流增值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等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物流企业降本增效。(市商务局、发改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地税局)

(五)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

1.积极推广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加快推广工业节能技术与装备,引导绿色产品设计开发,鼓励将绿色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电池租赁等服务领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改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2.加快培育节能环保市场。大力培育节能环保服务体系,积极推广第三方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导节能服务机构和公司提供节能规划、能效诊断、能源管理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各地采用环境治理特许经营和环保服务总承包等模式,开展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第三方治理,引入专业化的环境服务公司开展产业园区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培育具有系统设计、设备采购(制造)、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一体化能力的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发改局)

三、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满足小康社会居民生活需求

(一)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

1.加快建设健康服务业产业体系,打造一批健康服务知名品牌和健康服务产业集群。(市发改局、卫计局)

2.推动健康服务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大力发展医疗卫生服务,推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服务,健全医养结合协作机制,提升社区和居家健康养老服务水平。着力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支持中医医疗机构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促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市卫计局、民政局)

(二)大力发展旅游业。全面落实推进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和旅游强省建设,着重推进:

1.加快推动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改造提升旅游基础设施,拓展旅游投资新领域,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市旅游局)

2.全力推进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建设。(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规划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旅游局)

3.优化旅游投资消费环境。支持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旅游项目,建立健全旅游投资项目库。完善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宾馆饭店、景区景点、旅行社等管理服务水平。(市旅游局、发改局、质监局)

(三)大力发展体育产业。

1.加快构建现代体育产业体系。整合推进体育产品品牌建设,培育一批体育产业龙头企业,积极谋划建设具有足球之乡特色的,集全民健身、体育培训、竞赛表演、休闲娱乐、展示展销于一体的体育小镇。(市体育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商务局、住建局、规划局、旅游局)

2.多渠道建设完善体育设施。大力推动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完善绿道体育设施建设,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落实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措施。(市体育局)

(四)引导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加快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加大棚改安置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货币化安置率,打通商品住房转化为保障性住房通道。(市住建局、国资办)

2.引导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工业、商业地产改造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将商品房改造用于扶持养老、旅游等产业发展。(市住建局)

四、着力培育“三新”服务业态,增强服务业发展后劲。

(一)加快发展“互联网+”服务产业。

1.推动互联网与服务业各领域深度融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创建“互联网+”小镇,积极推进“互联网+”项目试点。(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改局)

2.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渗透和创新应用,发展面向制造业的核心技术服务,推动制造业智能化、绿色化、服务业发展,提升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的咨询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实施、运行维护和测试验证能力。开展行业云、产业云应用试点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推广云计算应用,支持重点企业的互联网数据中心向云服务转型,建设综合性云计算公共平台。鼓励骨干企业发展基础软件、智能仪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核心技术,着力研发新兴领域关键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推动信息服务新业态发展。实施新数字家庭行动计划,加快IPTV平台建设,推动4K电视、5G通信等技术与应用产业发展。(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改局、科技局)

(二)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1.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落实国家支持电子商务及相关行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开展电子商务产品标准明示及鉴证工程,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和物流基础设施。(市商务局、地税局、国税局)

2.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打造综合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工业企业建立开放的电子商务采购平台,鼓励中小微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鼓励创新精细化定制便民服务模式,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促进名优农特产品“走出去”。(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1.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深度融合。积极推进数字内容产业与新一代信息网络、高端软件与集成设计、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技术融合发展,培育新的应用服务和增值服务。(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2.加强工业设计能力建设。引导工业企业加强工业设计机构建设,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3.提升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培育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龙头文化企业,扶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做大做强以创意内容为核心的文化服务业。加强对传统文化产业的技术改造,培育新兴文化业态。拓展内容产品和服务产业链,加大后续产品开发。(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科技局)

(四)打造服务业平台,建设服务业发展有效载体。

1.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落实现代服务集聚区的支持政策,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市发改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文广新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2.加快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在省产业转移园实行生产性服务平台全覆盖行动,在2018年底前省产业转移园建立独立的生产性服务平台,支持将重要制造业基地(园区)配套生产性服务中心纳入我市PPP项目库并优先安排建设。落实支持生产服务中心建设、工业园区配套生产性服务中心可比照工业用地价格安排建设用地等政策措施。健全市、县(市、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体系,健全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按省的要求,有效推进到2020年实现全省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线上线下服务协同的目标,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五)推动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建立服务业重点项目库,提高服务业项目在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比重。(市发改局)

市发改局牵头做好组织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市统计局要加快完善我市服务业相关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按照省要求建立我市服务业季度信息发布制度。

市有关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编办、统计局、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市金融局、工商局、住建局、教育局、卫计局、体育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旅游局、文广新局、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国资办,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规划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