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信用函〔2017〕5739号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7〕12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关于印发《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