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信用〔2018〕231号
省有关单位,地级以上市有关单位:
现将《印发 <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34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省工商局
广东省民政厅
2018年4月26日
相关附件:印发《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