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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相关政策  关于《梅州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50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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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梅州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50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来源: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社会发展科   时间:2018-09-12 16:56: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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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粤发改社会〔2017〕306号)要求,进一步改革完善我市足球运动发展机制、巩固我市足球运动发展基础,增强我市足球运动的普及性和竞争力,由我局会商市体育局、市教育局牵头组织草拟了《梅州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50年)》,现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8年9月2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反馈:0753-2308863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梅州市江南新中路市政府大楼三楼市发展改革局社会发展科(邮政编码:5140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足球规划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zzqgh@126.com。

  附件:梅州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50年)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12日

  附件: 梅州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8-2050年)(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足球改革发展的总体部署,推动我市足球持续健康发展,振兴梅州“足球之乡”,根据《中国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50年)》、《广东省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50年)》、《梅州市振兴“足球之乡”十年规划》、《梅州市关于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实施意见》、《梅州市足球综合改革方案》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5-2019年)》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近期至2020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至2050年。

  一、发展基础

  ——职业足球、校园足球、社会足球全面发展。梅州作为“足球之乡”,足球发展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及广泛的群众基础。职业足球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市有梅州客家、梅县铁汉生态、广东辉骏女足三支球队参加中国足球甲级联赛,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三支中甲球队的地级市。有33名球员在中国各级职业足球联赛踢球,其中,中超2人,中甲级17人,中乙4人。校园足球蓬勃发展,全市有国家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56所,省级校园足球推广学校84所,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86所,市级以上的足球传统项目学校24所;有582块足球场地,其中5人制262块,7人制257块,11人制63块;有足球专业专职教师412人,兼职教师232人;每年参与校园足球活动人数达20多万人,初步建立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校园足球联赛,举办2000多场比赛。三是社会足球深入而广泛开展,建立了健全的市、县、镇、村四级足协及百家业余足球俱乐部、球迷协会等组织,足球工作基本覆盖了全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县镇及部分乡村,覆盖面居全省前列。社会足球赛事广泛开展,打造面向广东省、闽粤赣客家地区乃至全国的球王杯、客家杯等“四大杯”“四大联赛”等足球品牌赛事;全市各县(市、区)和各乡镇组织举办的各类足球赛多达30项。

  ——足球竞技成绩取得较大突破。梅州女足分别获得广东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冠军、广东省运动会女子足球赛冠军;梅县区蝉联广东省百县足球赛冠军。近年共获得14个国家、省足球赛事冠军,其中1个职业联赛冠军,2个群众足球赛冠军,11个青少年足球赛冠军。

  ——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多元化,并显成效。建立了普通中小学、足球传统项目学校、业余体校、足球学校、高校等多层次、多元化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并取得较大成效,2018年梅州成为中国足协新一期全国15个青训中心之一。有饶伟辉、刘彬彬、叶楚贵等入选国家队、国奥队,国家U14、U16、U20、U22及女子五人制等各级各类国家队均有梅州籍球员入选,向省队输送了26名青少年球员,十年规划中的国字号人才培养目标顺利完成。

  ——“足球+”产业初现规模。在三支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投资驱动下,酒店、餐饮、旅游消费等“足球+”产业规模近5亿元。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市共有各类足球场地700余块;分别有可容纳0.8万名观众、2万名观众的体育场各1座,在建可容纳2.7万名观众专业足球场1座。

  近年梅州足球发展虽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发展理念滞后,体制机制落后,人才短缺,设施不足,足球产业规模不大,难以满足梅州足球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发展的需求。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广东省“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为引领,树立现代足球运动理念,遵循足球运动发展规律,以振兴梅州“足球之乡”、服务梅州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与普及相结合为导向,立足市情,扎实筑牢足球发展的制度基础、人才基础、设施基础、社会基础,协调推进竞技足球、校园足球、社会足球发展,全面提高梅州足球竞争力和影响力,为努力实现“足球崛起梦、体育强国梦、民族复兴梦”作出符合梅州“足球之乡”发展地位的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发展足球与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相结合。坚持提高足球运动水平与普及足球运动相结合,把增强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放在足球工作的首位,充分发挥足球的健身、娱乐、教育、经济和文化功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社会文明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以改革足球体制机制为突破口,转变足球发展方式,积极探索足球发展的新路径,正视梅州足球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以创新的思维和改革的方法破解发展难题,不断突破阻碍足球事业发展的瓶颈,提升足球运动的活力和水平。

  ——坚持遵循规律,立足市情。遵循现代足球发展规律,着眼于梅州实际,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科学规划,以人为本,夯实基础,突出优势与特色,补齐短板,有序推进,持之以恒。

  ——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突出政府在法规引导、政策保障、市场监督、场地建设、资源整合等方面发挥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吸纳社会资本全面参与、支持梅州足球发展,共享梅州足球发展成果。

  三、发展目标

  (一)近期目标(2018-2020年)

  到2020年,梅州足球综合实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在广东省达到一流,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

  ——初步建立完善的足球管理体制机制,政策法规体系初具框架,行业发展趋于科学规范。

  ——各级各类足球运动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足球发展的社会支持体系初步构建。

  ——初步形成较完善的足球人才选拔、引进、培养、输出机制,有更多的足球人才进入职业队。

  ——足球竞赛体系完备,竞赛制度渐趋科学合理。

  ——足球场地设施不断完善,足球产业壮大,足球从业人员大幅增加,足球高层次人才就业优惠政策不断完善,足球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足球竞赛成绩稳步提升,参加中国(女子)足球甲级联赛成绩稳中有升,力争实现有一支足球队升入中国足球(女子)超级联赛,各年龄段梯队在省内、国内的竞赛成绩有新突破。

  ——梅州足球城市品牌初步形成,并在广东省有一定影响力、全国有一定知名度。足球产业壮大,初步构建“足球+”产业模式。

  (二)中期目标(2021-2030年)。

  到2030年,梅州足球在国内达到一流水平,亚洲有一定知名度。

  ——足球管理体制机制有序、高效运转,决策科学民主,规章制度完备。

  ——足球人口普及,各类足球人才全面发展,有更多的足球人才进入全国各级职业足球队,各层次国家足球队,有球员在国外职业足球联赛踢球

  ——足球竞赛体系层次分明、丰富多样。

  ——足球场地设施数量大幅增长,质量显著提高。

  ——足球竞技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常年有一支中国足球(女子)超级联赛足球队并有较好的竞技成绩,能参与亚洲(洲际)足球竞赛。

  ——梅州足球城市品牌的理念、视觉形象、传播系统等营销体系完善,并成为国家级城市足球品牌。足球产业融入梅州生态旅游产业链,成为梅州的支柱产业。

  (三)远期目标(2031-2050年)。

  到2050年,梅州足球竞技水平常年保持国内一流水平,梅州“足球之乡”、梅州足球城市品牌在国内声名显赫,在亚洲有一定影响力,在世界有一定的知名度。全力实现梅州足球全面发展,足球人口全面普及,各类足球人才基础雄厚,足球基础设施完善,足球竞赛成绩突出,足球风格显著,足球文化浓厚,足球产业有相当规模。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制度体系。科学构建梅州特色足球管理体制。深化足球协会管理体制改革,调整组建市足球协会。完善足球运动可持续协调发展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足球发。打破利益藩篱,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开放共享。壮大足球发展基金会。建立规范有效的足球监管体系。

  (二)提高竞技水平。优化职业足球发展环境。规范俱乐部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加强职业赛事组织与管理,积极申办国内高水平职业足球赛事,通过赛事交流,提升办赛水平和队伍实力。

  (三)培养后备人才。健全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在坚持体教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构建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不断扩大青少年足球人口规模。提高后备人才培养质量与效益。

  (四)普及校园足球。提高校园足球普及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以足球为特色的“一校一品”体育教学改革。完善招生政策与畅通足球人才成长通道,激励学生长期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加快校园足球师资力量建设。发挥嘉应学院对校园足球的辐射和引领作用,建立校园足球研究中心,为培养各类足球专业人才队伍、普及足球运动提供保障。完善安全保险机制。

  (五)繁荣社会足球。加快推动足球运动普及,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的足球赛事和活动,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夯实足球发展群众基础。丰富各类足球赛事活动。构建以“客家杯、青年杯、球王杯、足协杯”四大杯赛传统赛事及“校园、职工、镇村、草根”四大足球联赛为主的赛事体系。完善社会足球服务体系。

  (六)完善竞赛体系。完善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举办多种形式的校园足球竞赛活动。完善社会足球竞赛体系,打造社会足球品牌赛事。创建梅州特色品牌赛事。完善竞赛保障和管理体系。

  (七)培养专业人才。优化足球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利用梅州籍足球人才资源优势,以硬性或柔性引进的方式,建立系统的人才培养体系,有步骤、有计划地培养青少年足球人才。加强足球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实施足球人才的继续教育,不断提升教练人才的综合素质。加快培养足球产业人才,建立足球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以足球产业市场需求为出发点,鼓励嘉应学院和民办非企业组织积极开拓足球产业人才培养。

  (八)建设场地设施。加大足球场地建设与维护力度,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合理规划布局足球场地建设,探索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建设足球场地设施。加大足球场地开放利用力度,引导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所属足球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九)培育足球文化及产业。加强足球文化研究,构建客家足球文化理论体系。大力发展足球产业,通过“足球+”模式,拓展足球产业链,推动足球与教育、文化、旅游、康养等深度融合。重点发展以下产业:竞赛表演业、健身休闲业、场馆服务、足球中介业、足球培训业、足球(体育)用品业、足球(体育)彩票。

  (十)促进开放交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战略,鼓励、支持青少年足球队伍走出去参加国家和地区职业俱乐部交流、比赛和学习,邀请国外高水平俱乐部来梅州访问,拓展国际视野,学习先进理念,吸收成熟经验,提高足球工作水平。加大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增强梅州足球城市品牌影响力,扩大“客家杯”区域足球品牌赛事影响力。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振兴足球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足球振兴工作,研究确定足球振兴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足球振兴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制订年度实施方案。振兴足球之乡领导小组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积极贯彻落实本规划,大力推进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政策保障。

  1.财政和金融政策,完善公共财政对足球事业发展的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大支持足球运动发展的力度。引导保险公司根据足球运动特点开发职业球员伤残保险、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足球场地设施财产保险等多样化的保险产品。

  2.规划和土地政策。鼓励新建居住区和社区配套建设足球场地,支持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改造现有设施、增加足球活动空间。支持有条件的公园广场等公共休闲地带增设足球场地设施,鼓励营利性休闲度假区建设足球场地。对单独成宗、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新建足球场地设施项目用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供应。在其他项目中配套建设足球场地设施的,可将建设要求纳入供地条件。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足球场地设施,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暂不变更,连续运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严禁改变足球场地设施用地的土地用途,对于不符合城市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应由政府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3.税费和价格政策。足球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足球领域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相关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捐赠足球运动服装和器材装备,支持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发展,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足球场地设施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4.人事与社会保障政策。完善梅州市足球特殊人才引进、就业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高水平足球特殊人才落户梅州,服务梅州足球发展。

  5.足球竞赛奖励政策。针对校园足球、社会足球和职业足球发展模式的不同,制定多层次、多类别的足球奖励标准和办法,并使之覆盖足球的管理、训练、竞赛等各个工作领域,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三)强化监督考评。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实行规划年度监督、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