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相关政策 梅市发改投资函[2018]325号(关于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公安派出所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市发展改革局 > 相关政策
梅市发改投资函[2018]325号(关于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公安派出所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投资管理科   时间:2018-12-18 15:56:48   浏览:-
字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公安派出所项目有关事项的复函

粤发改投资函〔2018〕5861号

茂名市发展改革局:

  《关于新建茂名市公安派出所项目有关事项的请示》(茂发改投〔2018〕139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新建公安派出所项目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2018年8月30日,我委以粤发改投资函〔2018〕4463号函复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抄送包括你局在内的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省直各单位,明确我省参照国家做法,2018年7月15日后,全省范围内继续暂停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购置)项目审批。

  二、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建设,保障公安派出所依法充分履行职责,各地可依据《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建标〔2007〕165号),按照程序办理公安派出所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审批。

  专此复函。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