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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教育局 梅州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梅州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2-14 17:11:1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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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关于印发《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教育局 梅州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梅州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解读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办幼儿教育机构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组织幼儿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结合梅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教育局 梅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梅州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现就调整梅州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有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高梅州城区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关于“对提高公办幼儿园收费的事项,由市教育局和市发展改革局研究落实”(梅改组发〔2018〕7号)及《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梅州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8〕11号)有关“根据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居民收入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要求,我局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组织对梅州城区公办幼儿园开展教育培养成本监审,经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调整梅州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二、政策依据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

  (二)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办幼儿园教育机构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的办法》(粤价〔2009〕254号)

  (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工作要求,幼儿园保教费调整应以幼儿教育三年平均培养成本为重要依据。

  三、收费标准

  梅州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省一级幼儿园由300元/生/月调整为360元/生/月;市一级幼儿园由260元/生/月调整为320元/生/月;县一级幼儿园由220元/生/月调整为280元/生/月;未评级幼儿园由180元/生/月调整为220元/生/月。

  四、执行时间

  上述标准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执行。请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并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