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梅发改核准〔2019〕11号
项目单位:光大环保能源(五华)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龙中村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用地200005.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265.35平方米,主要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1050 吨/日,分两期建设,其中本期(一期)工程日处理生活垃圾 700 吨/日,配套18MW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10039万度。预留扩建规模为 350 吨/日,配套9MW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5019万度。土建一次建成。焚烧所产生的余热通过汽轮发电机组用来发电;建设配套飞灰填埋场及炉渣处理厂。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为46762.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5587.38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3.3%。项目的股东为光大环保能源(梅州)控股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经营期限为30年。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31174.62万元,由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批复时间: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