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申请,同意梅州市梅县区、平远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部分加油站规划确认。
特此通告。
附件:1.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丰顺县部分加油站规划点确认的批复(梅市发改交能〔2020〕35号).pdf;
2.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远县、大埔县、五华县部分加油站规划确认的批复(梅市发改交能〔2020〕57号).pdf;
3.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县区、大埔县、五华县部分加油站规划确认的批复(梅市发改交能〔2020〕69号).pdf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22日
(联系人:黄冲,联系电话/传真:225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