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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市叶剑英纪念园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7-20 22:11:4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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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号:梅市发改审函〔2020〕42号

  项目单位: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项目建设地点: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雁上村、雁中村(现叶剑英纪念园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82平方米。其中营房大楼5层(高21.5米),建筑面积2244平方米;公寓备勤楼2层(高8米),建筑面积258平方米;训练塔6层(高21米),建筑面积80平方米;地下泵房240平方米。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63.1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016.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3.04万元,预备费123.92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中央建设资金500万元、争取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500万元及梅县区建设资金20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批复时间:2020年7月20日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梅州市叶剑英纪念园消防站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核准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等均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请按照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审批部门盖章

2020年7月20日

      注:审批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