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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梅州圣戈班汽车玻璃生产(第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4-15 16:36:5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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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圣戈班汽车玻璃系统有限公司报来《梅州圣戈班汽车玻璃生产(第一期)项目节能报告》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指南》(2018年本)有关规范要求,作出的节能承诺符合《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程序性节能审查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19〕85号)的要求,原则同意本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计划总投资19184万元,租赁广汽零部件产业园3#地块厂房33339.13平方米,关键工艺设备从欧美和日本引进,包括玻璃CNC切割机,热弯成型炉,弯玻清洗机,PVB拉伸机,平板玻璃和弯曲玻璃光学测量和检测仪器等,预计年产压制夹层玻璃100万片。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耗量为3775.56tce(当量值)、8009.97tce(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耗量2583.86万kWh,能耗3175.56tce(当量值)、8009.97tce(等价值);水消耗量16182m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