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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东彭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剥离废土资源化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梅市发改节能审〔2022〕26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2-12-19 15:42:3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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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彭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矿山剥离废土资源化利用项目节能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用闲置仓库和场地,购置卧螺离心机、泥石分离机、抽浆泵、压滤机等生产设备,建设砂石分离生产线、黏土分离生产线、天然硅分离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年处置并综合利用石灰石矿山剥离废土200 万立方米,预计年产粉石英100 万吨、砂石骨料150 万吨、低硅粘土150 万吨。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4739.64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3654.45万千瓦时、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70.42吨;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剥离废土处置能耗)不高于2.37千克标准煤/立方米。项目所需能耗总量,由蕉岭县统筹安排。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