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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1-19 17:49: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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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发改〔2019〕517号


梅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梅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梅州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梅法治办〔2019〕21号)要求,对照中央、省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现将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依法行政摆在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为发展改革保驾护航。

  (二)积极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完善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流程图、办事指南、申请表,配合市住建局完善工程审批事项清单和技术审查清单。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60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最大限度缩减审批时间,有力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早日建成、受益。

  二是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印发《梅州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方案承诺制(试行)》。《方案》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为核心,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工作,通过“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管理模式,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便捷化和政府监管高效化,有效激发企业投资活力。同时,《方案》明确了我市实施承诺制的事项共33项,提出了具体实操的三种方式,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审批时间为1个工作日,需要公示的,审批前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理顺蕉华管理区管理体制改革,牵头统筹协调推进蕉华管理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专项方案,于2019年8月28日由市委办市府办印发《梅州市蕉华管理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将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机制融入蕉岭县,推动市蕉华管理区体制机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实现蕉岭县、市蕉华管理区融合发展。

  (三)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梅州市2019年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9〕116号)要求,对照《广东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权力事项通用目录(2019年版)》、《广东省发展改革系统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2019年版)》,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2019年我局共37项政务服务事项重新纳入标准化系统(含能源和粮食事项),对行政执法权力、责任及其所依据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规章条款进行重新梳理,极大地提升了全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2015〕26号),并根据实际出台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6〕11号),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分别实行禁止准入、核准准入,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承诺准入和告知性备案,最大限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今年以来,共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11个,企业投资项目备案43个。

  (五)健全规范性文件机制建设,夯实法治规范性文件审查。

  一是健全规范性文件机制建设。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按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经局法规科室及市政府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查,发布前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对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并统一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是完善合法性审查内部流程。进一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的提交、审核反馈及留底存档的流程,确保各环节运转有序、资料齐整完备、一件一档,推动审查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今年以来,完成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34份。

  三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与上位法相抵触或者不一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配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10月,我局牵头部署对我市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拟修订的其他政策文件3件,拟废止的其他政策文件2件,拟保留的涉及工程项目招投标政策文件8件。

  (六)严格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是依法规范决策行为,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中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不断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合理明确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权限,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执行力。

  二是完善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认真落实《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定期召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重大问题,对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

  三是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对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制定,多渠道征求公众意见,依托局网站,做好重大决策和政策的解读分析,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决策更接地气。

  四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工作中的作用,聘请汉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凡属我局承担开展的重大决策等均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或认真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2019年,我局由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的合同(协议)达7份,征询法律顾问意见的涉法事务1份,有效防范了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

  (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一是确定局办公室为我局的行政复议应诉科室,明确任务,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给予有力的组织保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规定的程序履行职责。

  二是进一步完善复议应诉工作制度,夯实工作职责。参加庭审前,认真翻阅案卷,研究争议点,查找适用法律法规,突破重点难点,做到庭前准备充分。

  三是进一步细化我局复议应诉工作规范,规范复议应诉工作流程,积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处理等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019年度受理行政复议0件,行政应诉1件。

  (八)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积极开展学法培训。全年组织举办《政府投资条例》业务专题培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培训等各类业务专题培训,2019年度累计培训约80人次。

  二是做好执法证考试管理及申报工作。积极衔接和组织全局执法人员按时参加执法证考试,按进度要求进行执法证人员管理及申报。

  三是做好宪法专题学考工作及学法考试工作。组织本部门参加宪法考学,2019年度共137人通过考试。

  四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局政务网站0A办公平台宣传、专题培训和转发公文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学习。

  (九)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加强PPP项目监管。依托省PPP项目信息监测服务平台,将我市PPP项目入库管理、开展信息归集和分析监测。目前,全市已入库监管21个项目,通过37个指标信息,对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编制、选取业主、投资进度等进行分析和监管。

  二是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管。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每月投资进度和支付进度调度。今年对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沉淀的4个项目要求项目单位迅速整改,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至10月底,已有2个项目完成整改。

  三是加强全市重点项目投资进度监测。依托梅州市投资项目智慧管理系统,每月对259项全市重点项目进行投资进度监测,确保全市重点项目顺利实施。2019年1-10月,全市重点项目投资进度率为79.97%,低于时间进度336个百分点。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

  一是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未健全。覆盖全市的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尚处在建设完善阶段,各部门行业衔接之间配合不够紧密,在归集共享地方认定红黑名单、开展联合惩戒、全面公开“双公示”信用信息及各行业信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存在不足、联合惩戒系统尚未建成,无法进行自动化对比红黑名单。

  二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未健全。我市尚未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评估主体在开展专家评审时,均临时要求相关专家,专家的不稳定性和业务能力对专家评审意见的科学性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明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主动适应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努力提升服务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市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法治城市。

  一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市场监管等业务管理系统对接,对“信用梅州”平台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实施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加强诚信宣传力度,为信用联合奖惩、个人信用管理、“信易+”等重点工作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支撑。

  二是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审专家库。争取省级政策支持和指导,调研我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的情况,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出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管理规定,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确保我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地应用。

  三是加大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规划工作力度,切实做到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将学法用法工作纳入长期规划,明确学法用法的重点内容,健全法律培训制度加强对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健全学法用法的组织保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不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

  四是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效能。注重与法院和政府法制机构的沟通协调,加大行政复议与应诉能力建设,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将典型的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进行学习宣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是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紧抓住法治建设这一主线,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推进依法统计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检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为全市发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