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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梅市发改〔2021〕11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1-19 10:15:3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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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委、市政府: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工作指引》等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效推动了发展改革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我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为发展改革保驾护航。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本部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和改进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抓住重点环节,奋力开创新时代法治建设新局面。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认真研读《职责规定》主要内容,领会《职责规定》基本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并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从组织上保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及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最重大的成果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我局党组先后通过党组会、局务会、全体党员大会、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深入认真学习和宣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思考,明确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具体举措,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部门各项工作,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市住建部门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继续做好牵头投资项目承诺制、信用管理两项工作。我市试行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共33项,已实施承诺制15项,其中,出台实施细则10项。省要求实施承诺制制度事项8项已全部实施承诺制。通过“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管理模式,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便捷化和政府监管高效化,提升改革实效,强化信用约束,推动实现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全覆盖。

  二是积极承接省发改委委托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实施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粤发改规〔2020〕9号)要求,今年11月中旬,与省发改委签订行政审批事项委托授权协议,委托管理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6项(其中,延续17项,新增9项),委托事项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并及时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各界对省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公告。对委托事项,我局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衔接,依法规范办事行为,优化办事程序和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确保承接的省级权责事项履行到位。

  三是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前,我局共37项政务服务事项重新纳入标准化系统(含能源和粮食事项),对同一事项基本编码、实施编码规则、事项名称、子项拆分、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及表单内容要素“十统一”进行全面梳理,为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夯实基础。到目前止,窗口办理立项项目122项,总投资453.55亿元。实现零投诉、按时办结率100%,服务质量得到投资者和社会人士一致好评,共获得一次先进窗口称号,6面锦旗,1封感谢信。

  四是主动做好重大项目审批提前介入服务。按照市政府以项目为工作统领的要求,积极解决重大项目立项审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建立我市2020年重点项目未立项的台账,对市级未立项的项目进行提前介入服务,发出服务函,指导项目单位提前准备材料,避免走“弯路”。

  五是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审批工作。(1)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办理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20〕146)精神,在局网站和市政数局网站发出《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审批工作的公告》,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项目办理不断档。(2)加强对项目服务审批督促指导。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微信、电话、上门服务等方式,指导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审批服务,协助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工作,抓好相关扶持政策落实,积极推进项目企业早日落地。

  六是做好产权纠纷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开展全省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粤发改体改〔2019〕225号)的工作部署,会同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了全市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共收集到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线索6条,其中我市收集线索3条,省转送3条。甄别出省转来的3条线索均不属于专项治理范围,核实了我市收集的3条线索均已按司法诉讼程序处理,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七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积极推进“信易+”系列活动,目前已开展了5项,其中“信易贷”成为全国首个实现“信易贷”全覆盖的城市。目前,已通过全国“信易贷”平台成功对接贷款6.65亿元,总量居全国前列,占GDP比重居全省第2位、全国前列。(2)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目前已在生态环境、司法等12个领域开展。(3)积极抓好城市信用监测状况排名推进信用工作,今年11月(12月数据未公布),从去年同期的222位上升到80位。今年以来,先后出台《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强市场主体权益保障防止失信惩戒泛化滥用的通知》、《梅州市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等制度。

  八是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改革等情况,根据《广东司法厅关于征集调整省级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和本部门“三定方案”,组织相关科室对照“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的权力事项目录,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进行复核,列出需调整或新增、删除的事项清单报送相关部门,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稳妥有序实施。建立了《梅州市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目录清单》、《梅州市市以上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型收费目录清单》、《梅州市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政府定价收费目录清单》三个收费清单目录,确保清单以外无政府定价项目。

  (三)强化制度保障。

  一是健全内部制度。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纳入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规范和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内审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为长治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提供制度保障,确保依法行政。

  二是规范性文件流程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廉洁风险评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适时发布通告和备案等各流程管理。2020年,经合法性审查文件共13件,合同共7份。

  三是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梅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备案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个业务科室对今年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经清理,今年本部门共制定4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均予以继续保留;同时做好与招投标法、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文相冲突的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涉及招投标的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10件,拟保留的6件,拟废止的4件,营商环境相关的文件29件,未发现与民法典条文相冲突的文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重大决策及重要政策制定,多渠道征求公众意见,依托局网站,做好重大决策和政策的解读分析,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决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决策更接地气。

  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聘请汉诚律师事务所黄雁林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凡属我局承担开展的重大决策等均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或认真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有效防范了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局门户网站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主体、程序、事项范围。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的规范性,切实维护行政执法决定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要求所有参加行政执法的人员均取得《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执法资格证件,并及时换领、申领行政执法证,至目前,我局共有58人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全局干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全面提高我局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围绕打赢新冠肺炎阻击战,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普法宣传行动,结合我局职能,今年2月份,通过局网站发布“关于疫情期间做好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引”、“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审批工作的公告”、“重点项目复工和疫情防控的工作指引”等通知,并通过局政务OA系统、微信群等“不见面”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七一”建党节、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低碳骑行以及本部门电子屏幕上滚动等多种形式吸引群众参与,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各界对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七)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将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作为我局重点工作之一。完善建议、提案办理机制,推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内容成果转化,积极将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转化为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今年,我局共承办建议提案17件。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仅收到1宗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认真梳理答辩内容、制作答辩状,做到答辩形式规范、说理充分,依法收集证据材料,做到职权依据明确、事实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开庭当日委派法律顾问及工作人员参加庭审活动,该案一审裁定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现在正上诉二审中。

  (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为贯彻落实《梅州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参照省抽查清单及我局权责事项清单,将行政检查、行政许可事项共9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监管,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并配套出台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抽查计划,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今年,制定抽查计划共11条,截止12月全部都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全面完成所有抽查计划,及进行执法结果公示。

  (九)强化营商环境便利化。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牵头做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围绕针对企业生命周期,着力解决开办、运营、退出全流程各环节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率和获得感,努力打造全省一流的营商环境,2020年,省首次对全省21个地级市2019年营商环境开展试评价,我市的综合得分位居粤东西北地区首位。

  二、当前存在主要问题及近期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

  虽然2020年取得一定的成绩,但部分工作仍有提升空间。

  一是普法工作特色化有待提高结合本局工作重点、特点,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有待加强,创新思路不多、方法较粗,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二是制度建设有待于完善。受市、县发改系统三定方案较迟出台,部分科室分工不明确影响,虽然认真补正但仍导致部分制度文件的制订相对滞后。

  三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国家和省都还未出台专门的社会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地方和部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时缺乏必要的依据,信用建设与法治政府相互推进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1年工作计划及近期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思路和措施

  2021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具体思路:一是继续深化法治教育培训,丰富内容、载体和形式,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提高法治思维创新力;二是不断加大法治工作权重,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预期目标和依法行政建设要求和统一部署,不断强化发改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意识;三是要紧紧围绕发改审批中心工作,注重培育新时代发改领域法治队伍人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普法执法队伍,为改革发展保驾护航。面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自查阶段中发现的问题,在2021年具体计划及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力度,结合本局以政策、项目为中心的重点工作任务,提升本局普法工作特色。切实提高普法工作力度,提升干部学法用法能力,健全法律培训指导,加强对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管理,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设。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等相关制度,有效强化制度意识,推动本部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继续跟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抓好“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性标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统一发布制度。

  三是提升信用建设水平。加强与中经网沟通,强化对我市信用梅州网建设现状分析,有针对性对网站进行升级改造,并建立信用联合奖惩管理系统,对标对标信用新指标体系要求,做好监测内容上网和模板报送,提升我市信用工作水平。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