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兴宁市、平远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分解下达广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21〕939号),省安排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6367万元,其中,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5906万元,棚户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461万元,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省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接文后3日内将投资计划下达项目单位,压实项目监管主体责任。
二、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利用好中央资金和省级配套的政策红利,加快项目建设工作,发挥上级资金稳投资作用。
三、要求项目单位按规定如实于每月4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
四、加强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落到实处,市发改局和市住建局将适时开展项目评估,对推进慢的项目上报省调整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分解下达广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doc
2-1.梅州市2021年第二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
2-2.梅州市2021年第二批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1).xls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