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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梅州市东山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梅市发改价格 〔2021〕203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7-13 23:54: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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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东山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初中学生学杂费标准的有关材料及市教育局《关于批准梅州市东山学校学费标准的函》(梅市教函〔2021〕24 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和现行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依据成本监审结论,经研究,决定调整你校初中学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你校初中学费(含教科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7500元。

  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规定,2021年秋季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其学费仍按原标准执行。

  三、你校向学生收取学费时,须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

  四、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参照公办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管理。

  五、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你校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专项资金或者基金,用于资助、奖励学生和教职工职业激励或者增加待遇保障。

  六、学校应加强收费管理,杜绝教育乱收费,及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