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五华县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分解下达广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21〕1467号),省安排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10586万元,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省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接文后3日内将投资计划下达项目单位,压实项目监管主体责任。
二、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利用中央资金和省级配套的政策红利,加快项目建设工作,发挥上级资金稳投资作用。
三、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加快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发挥中央资金稳投资作用。
四、要求项目单位按规定如实于每月4日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模块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
五、加强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目标落到实处,市发展改革局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适时开展项目评估,对推进慢的项目上报省调整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分解下达广东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2.梅州市2021年第三批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