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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梅市发改〔2023〕4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1-19 11:06: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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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2022年,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根据《中共梅州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和《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提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体要求、措施、方式、分工等,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谋划推动各项贯彻落实工作。通过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务会、支部党员大会、局主要领导讲主题党课、召开宣讲报告会等形式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是我局坚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作为重点学习的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和自主学、线上学和线下学、考试学和日常学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系统学习,运用局宣传栏、电子显示屏、送法下乡等形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具体举措。

  (二)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局党组班子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依法行政、权责一致,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统一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部署,加大法治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我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二是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机制。先后印发《中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2年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等多项制度措施,全面围绕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决策、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服务群众等重点内容有序推进,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效落实。

  (三)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

  一是优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间。(1)按照《关于印发<梅州

  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和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审批进行流程优化,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由90个、60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60个、35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了审批时间。今年1-12月本部门共完成审批类事项40项,共计金额:153667.3995万元;核准类事项17项,共计金额:202542.56万元;备案类事项12项,共计金额:230258.68万元。2项目单位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事项,从提交申请到完成备案证发放,全过程时长压减为24小时,不断为企业办事提供便利。3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1〕262号)要求,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实现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100%网上受理、100%网上办结,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为便捷的全流程网上服务。

  二是明确权限、不断规范审批行为。1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2022〕70号)部署要求,全面梳理发改系统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实现清单事项、编码、要素标准全省统一。2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联合市财政局出台《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履行项目审批程序有关事宜的通知》(梅市发改〔2022〕141号),进一步理顺了我市采购工程类、设备类和服务类项目,特别是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权限。3与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签订《行政审批事项委托授权协议》,进一步明确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在管辖区域内行使的行政审批职权。

  (四)统筹做好招投标领域的各项工作

  一是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为促进招标投标市场竞争,联合市住建、交通、水务等7部门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有关工作的通知》,重点部署开展全面清理规范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全面推行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推动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领域的规范应用,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监管机制等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二是全面推行招投标领域保函(保险)替代现金保证金。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帮助企业纾困发展,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应用,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17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联合各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发文推行和加强宣传。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成立“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出台《梅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将“打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列为方案七项重点工作之一,努力解决营商环境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法规政策宣传解读,邀请专家举办“梅州市学习贯彻《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培训”活动,强化各级各部门对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认识。

  三是加强涉企政策审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为确保工作畅通有序,积极探索不断完善相关机制建设,推动工作机制进入实际运转,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局内工作程序》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截至2022年12月,启动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文件有41件。

  (六)开展收费目录清单制管理,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根据省的目录清单和动态管理要求,更新梅州市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并挂网,我市本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共16项。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水电气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梅市发改价格〔2022〕274号),严格规范水电气领域收费主体自查自纠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全面梳理自查自纠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保留的收费项目严格清单制管理。收费项目清单通过市发展改革局官网发布和宣传,收费标准等事项采取网络发布、企业营业厅张贴、服务窗口发放资料、服务热线接受咨询等多种方式进行公开公示,做到全流程公开透明。

  (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及监督管理制度

  一是加强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我局列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有3项,编制《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贯彻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强化决策监督管理,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化。截至2022年12月,经合法性审查的文件(合同)为73件。同时,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协助审查作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同、政策文件等的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一年来法律顾问共审查各类文件(合同)48件。

  三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及时对2022年10月31日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出拟保留文件12件,拟修改文件1件,拟废止、失效文件2件。

  (八)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普法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集中学法和自主学法、网络培训和考核认证、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及部门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能力。

  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培训教育活动。先后邀请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和专家学者、专职律师等举办法治专题讲座,系统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济法》《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投资条例》《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各类学法专题培训。为局领导和每位干部职工配发《民法典》及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资料,方便随手查阅和随时学习。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核、干部任职法律知识考察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把具备综合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局党组选人用人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三是大力推进全面普法工作。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点,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持续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防控疫情营造法治氛围。在“4.15”国家安全日、爱粮节粮宣传周、节能宣传周、“12.4”宪法日等重要普法宣传时间点,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节约能源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在行政执法的工作点,牢固树立行政执法员就是普法宣传员的工作理念,在执法过程中将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贯穿全过程,不断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

  (九)完善信用监管体系,推动数据有序共享

  一是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先后出台《梅州市发

  展和改革局关于加强市场主体权益保障防止失信惩戒泛化滥用的通知》《梅州市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等制度,为“信用梅州”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贯彻落实我市“双公示”数据月度通报机制。要求相关单位数据归集严格执行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时限要求,不得出现漏报、瞒报情况,确保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实现“双公示”信息“应归集、尽归集”“应公示、尽公示”。至2022年底,我市共归集“双公示”数据26万余条。按省部署积极配合推进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综合数据主题库建设,以推进数据有序共享,目前已实现“双公示”数据自动推送至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常态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一是及时制定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为有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行政处罚法》《节约能源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稿,经征求相关部门及公众意见建议、局内部法审、局务会审议、市司法局审查等相关程序,我局印发了《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

  二是持续完善优化“两库”,及时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计划,不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行政执法证件换领工作,对全局执法人员库进行更新调整,对新考取执法证的人员进行新增、对执法证过期和调离执法岗位的人员进行删减,目前我局共有执法人员51名。根据以往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所掌握的情况和监管需求建立部门年度检查对象库。同时,梳理出含联合抽查事项共8类检查事项清单,制定了2022年部门抽查计划9条,联合抽查计划1条,实现事项覆盖率100%,已全面完成随机抽查计划。

  二、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队伍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形式不够丰富;三是典型案例库建设有待加强等。

  三、明年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和市工作要求,创新法治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行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二)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运用信用分级分类结果,以提升信用分级分类与双随机监管的数据动态关联。

  (三)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稳步推进普法工作。

  (四)丰富普法形式。结合本局以政策、项目为中心的重点

  工作任务,提升本局普法工作特色。通过“线上普法”和“线下普法”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创新内容和形式。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