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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梅市发改〔2023〕218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7-04 17:32:3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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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平远县、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3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粤发改重点函〔2023〕822号)精神,现将2023年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二批)3个项目共1410万元,包括广州南沙(平远)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柘北部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00万元、梅州站综合交通枢纽360万元、国道G205线蕉岭县樟坑至蕉华段改线工程550万元转下达给你们,请转下达至项目单位,按省通知要求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填写前期工作经费支出计划(附件2),于7月4日(星期二)下午下班前报送我局。

  同时,请督促项目单位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按照支出进度不低于时序进度、争取9月底前完成支付的工作要求,加快资金支出,每月3日前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http://xmk.gdtz.gov.cn)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首次报送时间待省明确后另行通知),同时在省财政“数字财政”系统中及时、准确报送资金支出信息,省发展改革委将定期通报支出进度。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3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docx

     2.2023年广东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二批)支出计划.xlsx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