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广东省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向)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粤发改投资函〔2023〕201号),省安排我市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向)项目3项,补助资金2797万元,请按省、市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