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梅州供电局、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48号)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广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