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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3-18 09:42: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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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职尽责,对照《梅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积极构建绿色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一)推动电力行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一是实施燃煤机组节能改造。2024年,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实施了2号机组LGGH一级换热器改造EPC工程、1号机组LGGH一级换热器余热利用优化改造等,总投资2926万元。宝丽华梅县荷树园电厂对电厂3#、5#、6#机组加装烟气再循环系统,并对二、三期冷却塔进行升级改造,总投资1600万元。二是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火电。广东粤电大埔电厂二期项目总投资80.62亿元,装机容量2×100万千瓦,于2022年8月完成核准,同年9月开工建设,2024年完成投资15.14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100.1%。

  (二)大力推进天然气管网工程建设,做好天然气供应保障。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梅州-五华-兴宁项目、梅州-蕉岭-平远项目、兴宁—和平—连平项目、西气东输三线闽粤支干线(潮州-27#阀室段)工程持续推进,2024年累计完成投资约7.0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72%。梅州市天然气接收门站接气投产后,我局全力协调上游气源企业做好梅州城区管道天然气保供,2024年梅州中燃已签订合同总量3078万立方米,其中中石油713万立方米、中燃宏大895万立方米、中海油1470万立方米。2024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为8982.01万立方米。

  (三)加快输电通道建设,提升重点区域电力输送能力。2024年,会同梅州供电局大力推动梅州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工程及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加快建设,主要建成投产500千伏粤电大埔电厂二期接入、五华站配套220千伏线路等项目;推进500千伏五华站扩建第二台主变等项目建设,年度计划投资15.8亿元,2024年完成投资22.15亿元,完成率140.14%。

  (四)配合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积极协调各级各部门严厉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据不完全统计,2024年我市共立案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案件5起,均为行政案件,共查出成品油2.466吨,案值11万元,捣毁非法加油点1个,移送涉嫌线索1条。

  (五)因地制宜推动清洁能源资源开发利用。一是全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2024年,梅州(五华)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梅州(五华)抽水蓄能电站二期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分别完成投资19088万元、81977万元,分别完成年度投资计划763.52%、136.63%。二是大力推进存量复合光伏项目建设。推动广东能源梅州平远光伏复合项目(一区)、大埔峡能农光互补项目、五华县安流镇7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等重点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8.3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占比137.45%。三是积极推动市级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资源开发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25亿元。全市新增清洁能源并网容量约88.65万千瓦,清洁能源累计发电量约83亿千瓦时。

  二、积极构建有利于生态环保的产业体系。

  (一)出台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政策。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梅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梅市府〔2024〕4号),牵头制定出台《梅州市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市府办函〔2024〕54号),积极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体系建设初见成效。2024年,梅州城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投产,年综合利用建筑废弃物150万吨;高锰酸钠尾料高值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顺利推进,预计2025年底投产;一批废旧汽车动力电池等综合利用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新增1个废弃物分拣中心和2166个回收网点。

  (二)统筹协调做好能耗“双控”工作。一是制定出台《梅州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本地区能耗“双控”和清洁生产工作。据统计,2024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775.45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0.3%,GDP同比增长3.6%,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3.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10.1%,单位GDP电耗同比下降1.1%。二是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完成了全市28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工作,并向省能源局报送了《能源审计报告》。三是严格落实节能监察工作。2024年,我局共对43家(次)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了节能监察,现场监察35家(次),书面监察8家(次),较好地完成了2024年度节能监察各项工作任务。

  (三)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培育壮大新动能。落实省关于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部署,签订2024年粗钢产量调控目标责任书,严格控制粗钢产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推进丰顺钢铁产能整合工作,多次协调开展实地调研和开展座谈会,2024年我局联合市工信局、丰顺县政府考察对接龙腾特钢集团、中信泰富特钢集团等多家钢铁企业,积极探索钢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思路。

  (四)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积极向省推荐项目。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绿色技术推荐工作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全市企业申报绿色技术。经企业申报、部门初审,推荐广东自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一种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低能耗一体化处理设备”和梅州华立风实业有限公司“一种环保高效的破碎机降尘除尘装置”2项技术申报国家绿色技术。

  三、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障措施落实

  (一)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紧贴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助推梅州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广东省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探索建立健全我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结合梅州实际,我局起草了《梅州市生态产品目录清单指引》(初稿),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创新等奠定基础。

  (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组织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认真学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对照新机制组织自查在建PPP项目规范性,为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营造宽松的政策。

  (三)协调指导重大建设项目社会风险防范与化解。我局高度重视项目建设社会风险防范,在涉环境影响项目核准立项阶段,依法依规查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地方政府审查意见。2024年我局核准了3个项目(包含核准、核准变更、核准延期),均查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政府审查意见。

  此外,2024年,我局未收到生态环境部门推送的被依法依规纳入环境企业黑名单,也未收到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涉职能的环境保护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