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科工商务局: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25〕568号)要求,为配合省做好我省清单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请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科工商务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园区、信息平台等广泛宣传政策,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应知尽知。要指导企业根据国家要求对号入座,应享尽享,避免一些企业因不了解政策而错过申报期。
二、按时提交材料。对符合要求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请于4月16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中提交申请。其中,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需将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软件企业需将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省软件行业协会。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5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25〕568号).pdf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陆利兵,2393023;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何科灵,2279829;省集成电路行业协会,蒋振韬,020-82110975、13642313065;省软件行业协会,张玩春,020-38263353、18122329018;朱莉,020-38263531、1898897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