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监函〔2016〕112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清明节将至,为保障清明节期间我省群众祭扫活动的正常进行,打击殡葬服务行业存在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价格合法权益,现就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科学监管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监管对减轻群众负担,为殡葬事业改革和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大意义。要加强监管的组织工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好监管工作方案,在清明节前,要组织力量开展殡葬服务价格监管,做好提醒告诫和政策宣传工作,推进监管工作前移;在清明节期间,要加强对骨灰楼(堂)、公墓、殡葬服务站(公司)、停车场等单位的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有效遏制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确保成效
重点检查今年以来发生的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检查的组织方式以同级检查为主。检查的重点是:遗体接运、停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收费和吊唁设施、设备租赁等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以及殡仪馆提供的骨灰盒、寿衣、花圈等殡葬服务用品价格、墓地停车场收费等。对检查中发现的殡葬服务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擅自将选择性殡葬服务改为强制服务并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情节恶劣的予以公开曝光。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
各地在加大对殡葬服务价格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要注意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对殡葬服务价格政策的宣传,增强群众的价格维权意识。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拓宽线索收集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对殡葬服务价格的投诉或举报,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检查结束后,各地要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4月15日前将检查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报我委价监局。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3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骆瑞群,020-83134145;邮箱:gy831341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