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化肥用气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3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