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工作动态 我局局长张劲龙在《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p/> 新闻发布会上作老区政策在梅州市的实施情况介绍
我局局长张劲龙在《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

新闻发布会上作老区政策在梅州市的实施情况介绍

来源:本网   时间:2019-12-21 13:45:38   浏览:-
字号:

  《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29日通过。为做好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省人大常委会12月19日上午10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的制定情况和落实安排。我局局长张劲龙同志在会上就老区政策在梅州市的实施作情况介绍。全文如下:

  各位领导,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上午好!很高兴、很荣幸能够应邀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给我提供这么一个难得的机会向大家介绍梅州在实施老区政策的情况。 梅州是广东唯一全域纳入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地级市,是我省重点革命老区,是世界客都、叶帅故里,是有优良革命传统的红色土地,素有“文化之乡”“华侨之乡”“足球之乡”的美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区苏区工作,大力支持老区苏区发展,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老区苏区振兴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老区苏区工作,省级层面也不断加大对老区苏区的扶持力度。特别是今年,对全省老区苏区特别是梅州苏区来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今年4月9日至10日,省委李希书记就如何加快老区苏区发展问题专题到梅州进行调研;相隔一个月,全省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大埔县召开,李希书记亲自出席并发表讲话;随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政策含金量高,支持力度空前,这是省委、省政府对老区苏区的关心支持和对老区人民的深情厚爱,为苏区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指明了前进方向,增强了发展信心。 

张1.jpg

  按照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梅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抓好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加强政策的对接落实,努力推动梅州苏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省发改委、财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省老促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努力、大力呼吁、积极争取,老区苏区的各项扶持政策不断得以落实,包括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给予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和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重大项目资本金、医疗卫生重点建设项目资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由省全额负担,免除基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事权项目市县出资,省财政设立老区苏区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等一系列政策惠及梅州等老区苏区。

  2014年以来,我市累计获得中央和省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级投资补助63.49亿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和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26.73亿元,为梅州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得益于中央和省的大力扶持,梅州苏区振兴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发展条件逐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市生产总值从2012年的774.75亿元增至2018年的1110.21亿元,年均增长6.9%;人均GDP从2012年的17396元提高到2018年的25367元,年均增长6.5%;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均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一大批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交通、水利、能源重大项目得以全面推进,梅汕高铁、大埔电厂一期、济广高速兴宁至五华段、平远至兴宁段、梅平高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五华抽水蓄能电站、梅州至龙川高铁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建成投产或开工建设。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结果,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关心重视,省直有关部门、社会各界鼎力支持和广州市对口帮扶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受梅州市委、市政府的委托,向所有关心支持梅州苏区发展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今年11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将革命老区建设工作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和政策措施通过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推动老区苏区发展走上法治化轨道,为包括我市在内的老区苏区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和机遇。《条例》的制定,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区苏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委部署要求,推动我省老区苏区加快发展的具体行动和重要举措,从开始立法调研到条例正式出台,仅用了半年时间,是一次高效率、高质量的立法。《条例》的出台,将为我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接下来,我市将认真抓好《条例》的宣贯、培训工作,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对接沟通,接受省人大监督检查和新闻舆论监督,全力推动《条例》政策落地见效,坚持不懈地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当前,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发展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经济总量小,人均GDP远低于全国、全省人均水平,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多,产业发展、民生领域短板突出,与上级的要求和苏区人民的期盼仍有不小差距。我们恳请省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梅州苏区的扶持力度,落实好中央和省的政策措施,同时,也诚挚希望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支持梅州苏区建设发展。 各位领导,新闻媒体朋友,老区苏区振兴发展正当其时。我们将按照省委李希书记的讲话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区苏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大力弘扬苏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重托、接续奋斗,用心用情用功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发展,把总书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交给我们的光荣任务完成好,向梅州500多万苏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