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公安局 公示公告 梅州市公安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梅州警视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机构 > 市公安局 > 公示公告
梅州市公安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1-28 00:00:00   浏览:-
字号:
    2018年,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立足公安实际,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科学统筹,协调推进,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及“政务服务马上办”等工作部署,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下放权限、精简事项,并按照“一门式、一网式”的服务模式开展行政审批业务,完善了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93项行政审批事项(包含子项目)已纳入网上办事大厅,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服务职能,优化便民利民措施,逐步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工作目标。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效能。二是首创“移动式一窗通办”便民服务,下放65项信息化权限,并依托分布各县区的25台移动警务车和31个试点派出所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能办理车驾管、出入境、户政等在内的29项公安业务,提供了“出门即可办理”,“节假日亦可办理”的高效便民服务,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自开通以来,出入境业务每周均有二、三百人办理出入境证件,特别是在10月下旬港珠澳大桥开通后掀起的办证热潮中,有效的分流了窗口压力,方便了群众就近办理证件。三是积极衔接国家、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最新成果,落实取消、调整、指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今年,市公安局户政科下发了《梅州市公安局户籍业务审批权限设置暂行规定》,除上级要求必须由市级户政部门审批的4项业务以外,其它户籍审批业务已经全部下放至县级户政部门,共调整198项业务权限,下放87项审批业务到基层派出所,另删除与现行政策不符的审批业务19项。治安支队将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审核等24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压缩办理时效和精简材料,其中按照省厅治安局《广东省治安系统落实公安部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6项措施工作指引》要求,对旅馆业、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等12项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事项全面落实了减免材料、缩短办理时限等便民利民措施。交警支队通过业务下放的形式,将符合条件的车管业务下放,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实现群众“少走一里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市公安局严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将各类行政职权的设立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推进全省公安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加强与市政府牵头部门沟通联系,结合职责做好事项实施清单编写录入工作,及时确认备案,目前,已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9类668条事项的梳理录入,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对涉及事项进行废置、整改,定期进行管理、监督,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国家、省要求。同时,在全面梳理和清理原有的业务事项、业务流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使公安管理业务更加公开透明,流程更加简化,扎实推动了行政许可标准在实体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应用运行。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市公安局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管理制度的通知》、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推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常态化,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本年度无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市公安局制定了《梅州市公安局应当实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严格遵照《事项目录》执行,并在“梅州警视”网上公开。本年度,市公安局代政府拟草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文件拟草过程中,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遵循依法、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及其配套制度的通知》,履行征求相关单位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程序。
 
 
    (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结合公安打击犯罪和提升跟踪决策执行和实施效果,着力构建“可溯源、可追责”的重大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同时,根据中央和省上级部门要求,参照省公安厅模式做法,在成立市公安局巡查组基础上,建立“全市公安机关巡查工作人才库”,建立真抓严管、常抓常严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在2016年制定下发《梅州市公安局追究在查处“黄、赌、毒”工作中失职、渎职责任的规定》基础上,今年8月份,结合省公安厅最新要求,重新充实完善了规定内容,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在打击“黄、赌、毒”中包庇纵容、失职渎职或充分保护伞的一律严格查处,追究相关领导和民警责任,为打造梅州“平安之乡”夯实基础。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大力推进综合执法。今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力推进综合执法,先后联合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环境保护局等部门深入开展企业安全联合检查行动,全面检查辖区运输企业和客货运站(场)安全制度建设情况,对存在隐患问题的车属企业进行约谈。强化现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行为。督促交通、旅游部门落实旅游包车客运市场监管责任,严查非营运客车从事营运、营运客车非法营运行为。检查危险品运输车上路前装载合法状况,严查无有效从业资格证、行驶证、驾驶证,以及“大罐小标”等违法行为。据统计,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共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672辆次,卸载转运货物13641.95吨,查处非法改装货运车辆410辆次,检查源头企业383家,源头处罚案件共立案60宗,罚款60多万元,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3份,形成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综合治理格局。
 
 
    (二)严格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厅要求,积极推行民警执法资格考试考核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执法资格认证和升级工作机制,规定在编在职民警必须全部取得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执法。从2011年开始,成立相应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考试工作,并按照上级工作要求,逐年制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对执法考试工作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同时,制定印发《梅州市公安局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加强了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今年,共组织全市264名民警参加2018年度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组织231名民警参加2018年度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三)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梅州市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操作指引(试行)》,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相关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顺利衔接。我市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夯实基础信息排查,完善“两法衔接”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努力探索形成打击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整体合力。市公安局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作,提前介入案件,对办案中遇到的案件性质认定、办案程序、鉴定及管辖等难题,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确保打击取得成效。
 
 
    (四) 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和《梅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精神,推进规范我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制订了《关于印发梅州市公安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时,制定《梅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汇编》。出入境管理支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权的裁量范围、幅度、标准严格按照公安部制定下发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行为名称及其认定》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行为的处罚裁量基准》执行。
 
 
    (五)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为进一步增强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为,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了《梅州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实施方案》,加强执法台账、执法文书管理,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优化执法记录仪等科技信息手段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应用,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决策水平,加快法治公安建设。为切实保证法律文书质量,杜绝法律文书带错出门,法制支队制定《梅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出具法律文书审核校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梅州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责任规定》,准确界定过错范围,完善认定程序,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发生。为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促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市公安局制定《2018年梅州市公安机关执法巡查工作方案》,对县级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巡查,及时发出执法巡查情况通报,要求认真分析原因、积极整改、加强培训、强化监督,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将执法问题降到最低限度,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今年,共办理执法过错案件17宗,其中认定执法过错9宗,不予认定执法过错8宗。
 
 
    (七)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使用效能。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经费使用效能,确保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紧密结合中共梅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今年9月以来,严格执行《广东省公安机关特费管理办法》,实行公安特费开支审批业务和财务双审批制度。此外,切实加强本局2015年至2018年6月所有审计核准的22项工程决算金额为零核减或超出合同价的项目,全面进行逐一比对查改。同时,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及廉政风险教育,全面加强规范管理,不断健全责任明确、规范管理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为进一步提高刑事执法办案质量,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以审判为中心的侦查机制,按照中央关于公安工作改革的部署和公安部关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的要求,结合梅州工作实际,今年1月,全市公安机关已全面落实受立案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实现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地见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梅州市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流程管理规定》,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切实解决有警不接、有案不立或违规立案问题。二是严格按照《梅州市公安机关实行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的意见》,强化办案部门与法制部门之间协调配合运行机制,对外与检察、法院采取联席会议、定期通报等方式,确保“两统一”工作取得实效,今年,移送起诉案件80宗118人,报捕37宗93人。
 
 
    (二)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推进从严治警。市公安局党委加强公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提升政治站位,勇于担当作为,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今年11月份,制定《市公安局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意见》,重点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学习考察、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强化检查督导等方面作出规定,自觉接受党内外和社会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委核心引领作用。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发展人民民主、落实民主监督、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改进和加强公安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通过走访、座谈、协商、电话征询意见等方式,多次与代表、委员交换意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开门办案、协商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实现办复率向办成率转变,促进公安工作迈上新台阶。2018年共办理人大建议4件,其中主办2件(重点建议1件),会办2件;政协提案19件,其中主办14件,会办5件。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四)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今年,针对本局财务管理、重大资金、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在去年严格制定《梅州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工程基建、信息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履行采购主体责任,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完善和细化内部控制流程,实行所有工程项目均需送财审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该立项的报发改部门立项,该由市财政部门核准的,报财政部门核准。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公安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
 
 
    (五)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市公安局以开展智慧新警务、公安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为契机,紧紧依托110报警台、“12389”、全市公安机关“网上视频督察”平台建设,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设立专项整治“脸难看、事难办”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充分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监督作用,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
 
 
    (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积极做好“互联网+政务公开”工作,通过梅州警视网公开各类警务信息2342条,通过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平安e通、南方+、今日头条、腾讯企鹅号、网易新闻、账上梅州等新媒体平台公开警务信息月计3894条,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发布公开警务信息2711条,通过其他途径公开警务信息1324条。二是根据市政府实施方案,制定了《梅州市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建立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抽查机制,执法检查通过机选或摇号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按照合理搭配原则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将公开抽查信息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通过双随机监管平台及时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七)加强行政问责建设,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市公安局着力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效能,系统统筹打、防、管、控、建、服等工作,坚持刀刃向内,严肃责任追究,年初向全市公安机关印发了《梅州市公安局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8月,积极会同市纪委监委联合制定并向全市公安机关下发《中共梅州市纪委梅州市监察委员会梅州市公安局案件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办法(试行)》,12月,印发《关于深入整治警商勾结问题构建亲清新型警商关系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等,对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克服懒政、庸政、怠政等违纪问题。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不断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完善各类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公安应急队伍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一是严格落实公安应急值守工作机制,扎实做好110接处警基础业务工作。至2018年11月底,全市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各类警情270238起,比去年286695起下降5.74%,受理群众求助咨询58163起,未发生因人为工作失误而导致警情迟处置、漏处置、错处置的情况,有效确保全市社会平安稳定。坚持开展110警情质量核查、回访。前三季度共回访刑事、治安、交通和求助咨询等各类警情6006起,总体满意率为99.92%。实行警情监测和110警情测试工作机制。积极创新警情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处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有效提升快速反应和规范处警水平。二是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摸排研判预警机制。依托海量公安信息处理、警情信息分析研判和社会矛盾纠纷情报信息收集研判等工作,全面摸排掌握全市社会治安动态、维稳舆情,为有效开展处置打下坚实基础。依托110接处警系统对每日警情进行统计分析,实时掌握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对发现的较突出警情进一步细化分析发案时段、地点等特点,及时向各地各部门发出预警提示,指导属地公安机关和业务警种有针对性开展防控打击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各类应急方案预案,圆满完成社会突发案(事)件处置及各项重大活动安保任务。按照省、市应急管理要求,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201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全面加强应急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和注重实战演练,进一步提高公安应急处置水平制定《梅州市公安机关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完善地方公安与铁路公安,地方公安与武警部队联勤工作机制,在重大安保工作中,逐一组织制订安保工作方案,形成一套整体专项结合、分工安排明确、可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突方案预案体系,有效指导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圆满完成各项社会安保和维稳任务。充分依托全市社会治安大巡控移动巡防点(29个)、巡线(8条)和3个省际公安检查站、8个市际治安卡点以及特警“动中备勤”、显性用警巡逻、路面巡警、基层所队等各警种力量,严格落实反恐处突“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形成社会治安巡控网络和突发案(事)件快速出警处置工作机制,在接报现发案(事)件时,就近处警、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有效提升了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提高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满意度。四是推进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将群防群治队伍列入常态化管理,充分发挥群防群治服务队人熟、地熟的优势,充分发挥社情民意收集、治安巡逻防范、邻里纠纷调解、危难救助等工作职能,强化业务培训指导,提升群防群治队伍综合素质,特别是收集违法犯罪线索,调解邻里纠纷和协助民警做好出租屋管理和管控外来人口、重点人员的能力,不断提高群防群治队伍政治思想和治安防范技能,切实使群防群治队伍成为公安机关各项警务工作的好帮手和传声筒。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坚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既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依法保障公安机关自身的合法权益。今年,市公安局法制部门共受理和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24宗,维持15宗,终止3宗,撤销并责令重作1宗,不予受理1宗,其它3宗,未结1宗。一审行政诉讼案件7宗,涉及县级公安机关:兴宁2宗、梅县区2宗、大埔1宗、丰顺1宗、五华1宗,经法院审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3宗,正在办理4宗。二审行政诉讼案件3宗,胜诉1宗,未结2宗。同时,在本局互联网主页开设“执法公开”专栏,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努力推进阳光复议,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更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继续畅通信访渠道。拓宽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突出以领导接访、约访、下访、回访工作为示范引领,在加大来信来访解决处理力度的同时,强化网上信访,疏通群众反映问题的管道,贴近距离、倾听呼声,直接回应群众关切,公开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群众有说理的地方。二是着力解决信访问题。对群众反映的诉求,要提高办理效能,换位思考,做好沟通解释,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让群众少跑路、少受气,及时妥善解决信访问题,不让矛盾上行。要坚持问题导向,急群众之所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警民关系的和谐发展。三是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怀着深厚的感情听民声、知民意,加强群众工作水平,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艺术,充分运用好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手段,注重觖民忧、办实事,切实为群众实际问题,真正把群众合法诉求解决好。四是统筹协调推进全省公安信访部门应用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市公安局信访科高度重视信访处理平台上线运行实战操练,迅速落实“三个一”的要求,确保试用工作及时开展,带头使用信访处理平台,带动全市信访民警熟练操作使用,确保正式使用时做到万无一失。
 
 
    (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一是小区“全屏”法治宣传。制定创文宣传计划,在部分小区宣传栏、电梯间视屏广告机、楼宇公示栏、花坛宣传牌上全面展示市公安局法治宣传内容。 二是普法短信到人。市公安局将有关普法知识内容发送到结对小区居民手机中,法治宣传短信150次以上,做到对小区居民全覆盖。除了利用普法短信开展法治宣传外,交警、禁毒、刑警等部门在梅州电视台、梅州日报、梅州公安青少年简讯、南方法治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典型案例,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还大力推广反电信网络诈骗终结APP应用等,宣传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知识,及时提醒群众避免被骗受到损失。三是在公众场合开展互动式法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多次在客都汇、万达广场等地以宣传互动形式开展反恐法、扫黑除恶、反盗抢、反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知识宣传、交通安全等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和印有法治宣传知识的小礼品,向群众传授防盗、防抢、防电信网络诈骗等知识,解答群众关切的治安问题。开展主题为“110守护新时代美好生活”的110宣传日活动,宣传当天,各县(市、区)公安局110报警台统一在当地开展宣传活动。参与“12·4”国家宪法日法律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让群众参与互动、体验式的法治宣传游戏活动,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四是持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市公安局依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将法治教育融入青少年学生日常生活,以《梅州公安.青少年警讯》为工作新平台,重点加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今年8月,市公安局组织千名民警到全市80间学校,开展了“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把法治教育融入到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中,参与活动的中小学生达到近10万人次。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开展“警校共育”活动,利用民警担任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工作优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上法制课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同时,充分发挥《梅州公安》影视专题、《蓝盾之声》电台访谈、公安微博、微信、网站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法治教育,持续广泛掀起学法用法热潮。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全面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市公安局将领导干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对象,推动全警学法守法用法。市公安局制定了《梅州市公安局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培训方案》,规定领导干部专题法律学习每年应不少于两次,切实提高领导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制订了《梅州市公安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方案》,2018年举办了两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领导干部召开专题法律学习会议,把新颁布或修改的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学习训练的重点。同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展自学自练,加强对有关法律知识的理解,提高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通过开展法律学习训练,切实打牢了领导干部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提高了领导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不仅自己要学,同时带动民警学,实现执法民警综合素质和基层执法水平全面提升。
 
 
    (二)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一直以来,市公安局都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2018年,市公安局印发了《梅州市公安机关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工作考评制度》,考评结果将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挂钩,并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市公安局根据不同时期公安工作的实际,按照不同层次的要求,把法治培训与民警的各类培训密切结合制定培训规划和学习计划,并在规划和计划中明确全体民警必须学习的法律、法规,并邀请嘉大知名教授进行授课,保证授课质量。规定新警必须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促进政府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每年都按市普法办的要求,组织全局民警和职工参加了年度普法考试,确保普法质量和效果。根据市普法办通知精神,今年市公安局正式启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并组织了全体民警职工共951人进行宪法专题考试,且考试合格率达100%。
 
 
     八、加强组织保障,落实责任机制
 
 
    (一)自觉接受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工作,把法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下发梅州市公安局普法工作规划和责任清单,并召开专题动员会议,对每年的普法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力、保障到位。建立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法制度,把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纳入每年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从完善措施、强化制度入手,注重加强执法办案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学法用法并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的机制。在普法经费保障上,列入单位的经费预算,落实到位,专款专用。
 
 
   (二)强化考评评价和督促检查。今年,市公安局印发了《梅州市公安机关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工作考评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探索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改进考评方式,提升考评效能,通过全面了解全市公安机关中层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正确评价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着力形成有利于公安事业发展的用人导向。
 
 
   (三)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市公安局积极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要求,确保法制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并下大力气改变当前基层法制机构力量单薄与不平衡的现状,加大法制机构人员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养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突出的政府法制机构干部。
 
 
                                      梅州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