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收到五华县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余文珠申报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经核查,初步认为赖茂胜、赖胜添的行为符合《梅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之规定,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5日
联系地址:梅州市嘉应东路1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传真):2169488,电子信箱:mzjyywpwh@126.com。
附件:赖茂胜、赖胜添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赖茂胜、赖胜添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2024年1月26日20时左右,赖茂胜、赖胜添等人在五华县华城镇新四村良赋塘老新四村路口发现公路边一辆小轿车正在冒烟,车内有人在呼救,情况十分危急。赖茂胜、赖胜添马上打电话报警,然后立即从附近村民的住宅拿来锄头、水桶对正冒烟的小轿车进行施救。因车门无法打开,赖茂胜用锄头砸小轿车副驾驶侧车窗玻璃,砸了几下没有砸开。此时车辆左侧前面的发动机部位开始起火,他便把锄头递给赖胜添继续砸窗,自己侧提水泼洒车头降温防止小轿车爆炸。过了一会儿,赖胜添把车窗玻璃砸开,赖茂胜、赖胜添等人合力把受伤的驾驶员从车内拉出来并转到安全区域,约十几秒后,小车就燃起了大火,火情由随后赶到的消防救援队扑灭。看到救护车将驾驶人送医救治后,赖茂胜、赖胜添才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