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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扣留车辆催促处理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4-08 08:34:5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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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扣留车辆催促处理的公告 (2024年第0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是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被我支队依法扣留且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的车辆,现予以催告,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到我支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53号梅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753-2500329)接受处理。逾期仍未前来处理的,将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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