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收到兴宁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王坤涛申报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经核查,初步认为王坤涛的行为符合《梅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之规定,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2日
联系地址:梅州市嘉应东路1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传真):2169488,电子信箱:mzjyywpwh@126.com。
附件:王坤涛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王坤涛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2024年7月8日下午17时许,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城南社区干部王坤涛在兴南大桥附近日常巡河,远远发现有很多群众在河边围观,其立即警觉起来并快速跑到群众围观地点,看到河中心有一名落水老人漂浮在水中,拼命挣扎,时沉时浮。王坤涛发现该情形后迅速在附近寻找可以实施救援的工具,并在桥下找到一根长约六米的钢管递给老人,但由于老人体力不支无法抓住钢管,此时宁江河水湍急,老人越飘越远。在这万分紧急的情况下,王坤涛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河中,快速游到河中央的老人身边进行施救,从背后托住该老人往河边游,经近30分钟施救,成功将老人游托到河岸边。王坤涛此时已临近虚脱,在这关键时刻,附近群众伸手将落水老人和王坤涛拉上岸。因救援及时,老人最终脱离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