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收到五华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魏宁钦申报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经核查,初步认为魏宁钦的行为符合《梅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之规定,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30日
联系地址:梅州市嘉应东路1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传真):2169488,电子信箱:mzjyywpwh@126.com。
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9月23日
魏宁钦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2024年5月28日18时许,在五华县横陂镇球王公园前的公交站台附近,该镇江南村的魏金某与魏文某两人因纠纷在该处持续争吵十多分钟,引起周围群众围观。后因沟通协商不畅,魏金某情绪激动,突然从腰间抽出一把菜刀,猛地朝魏文某头部、脸部砍去数刀,导致魏文某受伤倒地不起。周围群众见状无人敢上前制止,站在旁边的魏宁钦见此突发情况,未做多想便立即上前制止魏金某。为防止引起魏金某过激反应,他先是拉住魏金某的手臂,然后抱住魏金某身体,使其慢慢远离魏文某无法继续对伤者造成进一步伤害。后来魏宁钦趁魏金某不注意时将其手中的菜刀夺走,有效化解继续对魏文某或其他人生命安全造成的威胁,终止了事态进一步恶化。控制事态后,魏宁钦便与他人一起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