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收到梅江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郭子悦申报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经核查,初步认为郭子悦的行为符合《梅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之规定,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5日
联系地址:梅州市嘉应东路1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传真):2169488,电子信箱:mzjyywpwh@126.com。
附件:郭子悦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郭子悦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2024年12月11日17时许,郭子悦(女,梅江区乐育中学学生)放学途经嘉应西路红绿灯路口时,正好看见一骑电动车的女子不慎倒在地,电动车压住身体,现场可见伤者头部碰撞着地受伤出现四肢抽搐、多处挫伤,可能危及生命。郭子悦首先用电动车挡住伤者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并第一时间上前搬离伤者身上的电动车,路过的梅江分局民警及时上前协助郭子悦同学一起实施掐人中穴位和按压等急救措施。伤者3分钟后才慢慢苏醒过来,待120医生到场后,郭子悦同学继续协助家属护送伤者到市人民医院就诊。经诊断伤者出现头颅骨折、身上多处挫伤,郭子悦在他人生命遇到危险,敢于出手帮扶,避免了更严重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