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决定在梅江区内启用8套电子监控设备,现将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采集交通违法行为公示告知如下:
序号 | 设置地点 | 采集交通违法行为 |
1 | 嘉应大桥南端红绿灯 | 1116: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1120: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136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625: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137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逆向行驶的; 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
2 | 广州大桥南端红绿灯 | 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625: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137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逆向行驶的; 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
3 | 客天下观光路口红绿灯 |
4 | 客商大道奥园红绿灯 |
5 | 彬芳大道友谊红绿灯 |
6 | 环市路五里亭红绿灯 | 1117: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1625: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137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逆向行驶的; 609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
7 | 环市路平远路口红绿灯 |
8 | 梅水路新中路口红绿灯 |
公示期: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2日止,公示结束后将对上述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录入、处罚。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示。
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