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收到兴宁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黄建新、钟勇申报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经核查,初步认为黄建新、钟勇的行为符合《梅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之规定,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2025年3月28日
联系地址:梅州市嘉应东路1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传真):2169488,电子信箱:mzjyywpwh@126.com。
附件:黄建新、钟勇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5年3月21日
黄建新、钟勇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2025年2月13日上午9时许,兴宁市兴田街道办群众黄建新和朋友钟勇在新圩镇官峰河与宁江河交汇处岸边闲玩钓鱼时,突然发现附近下游河段疑似有一名落水老人在水中极力挣扎,身体顺着水流在大幅度的晃动,河水十分湍急,不时淹涌到落水者下巴处,只剩下头部浮在水面上。黄建新、钟勇两人迅速分工展开营救,由熟悉水性会游泳的黄建新下河救人,钟勇则打电话报警联系民警为其引路。黄建新不顾自身安危跳进宁江河并迅速游向落水老人,欲将其拖至岸边,但由于老人的的棉衣浸水后增重,且河岸尚远,黄建新无处借力,救援难度较大,但他还是用尽全身力气咬牙将老人往岸边拉,最后在钟勇和赶到救援的派出所民警合力救援下将落水者救上岸。因救援及时,老人脱离了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