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收到平远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郭美兰申报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经核查,初步认为郭美兰的行为符合《梅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之规定,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8日
联系地址:梅州市嘉应东路1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传真):2169488,电子信箱:mzjyywpwh@126.com。
附件:郭美兰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郭美兰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2025年3月14日10时许,在平远县大柘镇碧桂园一期小区大门口,一位20多岁的女性心急如焚地抱着仅一到两个月大的婴儿,突然拦在了郭美兰的车前,说这个婴儿被奶哽咽了,无法呼吸。郭美兰看到女婴双手双脚下垂,没有呼吸,眼睛睁开,脸色发红,很明显是气管被异物严重堵塞。在这千钧一发、生死攸关的紧急时刻,郭美兰展现出了无比的沉着与冷静。凭借着自己平日里所积累的专业急救知识,她毫不犹豫地迅速运用海姆立克急救法对女婴展开了急救。她先把女婴放在膝盖上按压女婴的背部,然后翻转女婴按压女婴的胸前,反复按压多次,女婴将哽咽的奶吐了出来,呼吸也顺畅了,眼睛也会转动了开始哇哇大哭。周围的人拨打了120,医生来到现场检查女婴后发现女婴的生命体征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