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收到梅县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古宜亮申报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经核查,初步认为古宜亮的行为符合《梅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之规定,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4日
联系地址:梅州市嘉应东路1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传真):2169488,电子信箱:mzjyywpwh@126.com。
附件:古宜亮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
古宜亮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2024年12月24日7时30分左右,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圳头村四上二村古柏生家中因电线短路突发火灾,火势蔓延迅速,古柏生因行动不便且通道被火焰封堵被困二楼。同村村民古宜亮发现后从古柏生家中一楼爬到二楼楼梯口,通过烧的火光四溅房间门来到古柏生身边,直接背起古柏生再一次经过高温房间口到达安全位置,在几名村干部的协作下,最后将古柏生成功救出火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