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收到梅江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叶万源申报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经核查,初步认为叶万源的行为符合《梅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之规定,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5日
联系地址:梅州市嘉应东路1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传真):2169488,电子信箱:mzjyywpwh@126.com。
附件:叶万源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叶万源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2025年7月1日22时30分许,叶万源在梅江区学海路亲水公园散步至浮桥时,发现多人围观一名坐在浮桥围栏外船头欲轻生的年轻女子。在群众积极劝导期间,该女子突然跳进梅江河,在这危急关头,叶万源迅速穿戴好游泳圈,跨过围栏跳进江水,游向正在水里挣扎的落水女子并实施救助。最终在叶万源的奋力救援和其他人员的帮助下,落水女子被成功救起,后检查无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