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收到蕉岭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钟仙珍申报见义勇为人员的申请,经核查,初步认为钟仙珍的行为符合《梅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之规定,拟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6日
联系地址:梅州市嘉应东路1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传真):2169488,电子信箱:mzjyywpwh@126.com。
附件:钟仙珍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梅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
钟仙珍见义勇为简要事迹
2024年12月22日,蕉岭县蓝坊镇石湖村村民陈永柱连续多日修缮房屋,身体已处于过度劳累状态。当天午餐后,一阵头晕突然涌上,紧接着便彻底失去意识倒地。钟仙珍刚好路过事发地时发现路人集聚,职业敏感让她立刻上前了解陈永柱的基本情况,发现其已失去意识、呼吸微弱。于是她当机立断运用心肺复苏术进行救人,在“黄金四分钟”的紧急抢救下,将患者从死亡线上拉回来。同时立即让人拨打120急救电话,让其得到及时救治逐渐恢复稳定。